抗震加固技術
為使現有建設工程達到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所采取的增強強度、提高延性、加強整體性和改善傳力途徑等措施。
抗震加固的原則:
抗震加固前必須做出抗震鑒定,考慮其必要性、技術經濟的合理性。加固時,主要加強結構的整體性、提高變形能力以及加強薄弱環節和危險部位;未采取抗震設防措施的已建建筑物、構筑物按國家規定做抗震性能鑒定,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;在地震中遭到破壞建筑物、構筑物。
適用范圍:
1、因施工質量差,而使磚墻承載力普遍達不到設計要求;
2、因房屋夾層或超載而引起的磚墻承載力不足;
3、因火災或地震而使整片墻承載力或剛度不足等;
4、承載能力不夠的窗間墻加固;
5、下列情況不宜用外加鋼筋網—砂漿層加固法進行加固:
1)孔徑大于15mm的空心磚墻;
2)砌筑砂漿強度等級小于M0.4的墻體;
3)因墻體嚴重酥減,或油污不易消除,不能保證抹面砂漿粘結質量的墻體。
工藝流程:
基層表面處理—鋼筋定位—鋼筋網綁扎固定—抹水泥砂漿層—水泥砂漿層養護。